(二)市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和市教育领军人才评选办法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实施市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和市教育领军人才的评选和认定工作。评审推荐程序为: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2535”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人[2021]60 号)中“市名师评定标准(试行)”,如实提供相关评审材料。
2.单位推荐。以学区或联盟校及直各学校(园)为单位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名师评定标准(试行)统一审查,由学区或联盟校及直各学校(园)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到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3.材料报送。以学区或联盟校为单位将符合市级教坛新星推荐条件人员的材料于 12 月 27 日当天报送到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四楼最东边办公室),其他时间不予收取。材料包括各类名师相关材料及其所在学区或联盟校及直各学校(园)的党组织研究的会议记录、图片和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公示材料,学区或联盟校评选方案、名师工程评选报名表、简明登记表等,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
4.级评审。教育局、人社局联合成立资格审核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逐一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文件分配的名额 1:1.2 的比例进行推荐上报。经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多于市局文件分配的指标,再同教坛新星一起进行能力考核,最终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5.级公示。教育局对经过评选后拟推荐的人选在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区、联盟校要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各类遴选等程序的通知》(蒙教办[2018]43 号)、《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1 年“2535”名师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61 号)以及《市教育
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 2535 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人[2021]60 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推荐,所有推荐参评人员均需要经学区或联盟校及直各学校(园)党委或党支部研究,上报相关会议记录和图片,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各学区、联盟校及直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申报评选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标准,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各个环节的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三)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评选推荐报送,逾期不候。
(四)本次名师评选推荐活动不向参评教师收取任何费用,评选活动所需经费从教师进修学校经费中支出。
附件:
1.2021 年市“2535”名师工程评选报名表
2.评选推荐市级“2535”名师工程简明登记表
关于开展 2021 年市“2535”名师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合肥家教网-合肥家教中心 (hfxx8.com)
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逐一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合肥家教网-合肥家教中心 (hfxx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