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是长时间逐步形成的自动行为与定型化倾向。数学教学新大纲明确指出:教师应该根据学科特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科质量的提高,而且会使学生受益终生。所以,合肥家教中心老师建议广大数学教师应该培养学生下列良好的学习习惯。
9、反复“查”的习惯。
培养学生检查的能力和习惯,是提高数学学习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学生自觉性和责任感的必要过程,这也是新大纲明确了的教学要求。练习后,学生一般应从“是否符合题意,计算是否合理、灵活、正确,应用题、几何题的解答方法是否科学”等几个方面反复检查验算。
10、客观“评”的习惯。
学生客观地评价自己和他人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现,本身就是一种高水平的学习。只有客观地评价自己、评价他人,才能评出自信,评出不足,从而达到正视自我、不断反思、追求进步的目的,逐步形成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