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标准及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 15%;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控制在 20%以内:
1.202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
2.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
3.本系统上级部门年度或周期性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
优秀等次人数按比例四舍五入计算:单位优秀个人不足1人的,优秀比例可累计到下一年计算。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当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一般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
纪检监察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家教网-合肥家教中心 (hfxx8.com)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合肥家教网-合肥家教中心 (hfxx8.com)
三: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合肥家教网-合肥家教中心 (hfxx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