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研、科研方面条件:
在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二(乡村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反映本人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教改成果的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凡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
2.参加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省级一等奖1次(市级一等奖2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其他教研成果评比(如优质课、课件制作、微课、基础教育精品课、智慧课堂、教学案例、网络空间应用案例、中小学实验说课大赛、教具制作、教玩具制作、教学软件、教师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获省级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
3.应邀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省级1次或市级2次。须提交原始通知、讲稿等材料。
4.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编写2次,其中独立撰写的内容不少于2万字。须提供受聘证明和编写的材料。
5.在课题研究中,获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以上)1次。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竞赛中获一等奖2次或前3名。
市级教育领军人才
(一)资格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人员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中职学校教师须具有高级讲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所有参评者,须获得市特级教师(市药都名师)以上称号。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限制。
2.在本学科教学岗位任教10年以上,有5年以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研室主任)或3年以上教务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工作经历,年龄55周岁以下。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为先,学生为本。热爱教育事业,怀抱职业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规律,以人为本,团结协作,民主管理,把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放在最重要位置。学生、家长、同行认可度高,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或获得市(县区)级表彰荣誉。
2.能力为重,实绩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教育水平较高,教学实绩显著,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在本区域有一定的成果、贡献和影响力,并能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获得市特级教师(市药都名师)称号以来,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校内、校际示范课,同时开设过至少三节县区级及以上(其中至少一节市级)公开课并获得好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承担至少五次县区级 及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其中至少两节市级公开课)。
3.规划清晰,终身学习。具备宽广的视野、终身学习的意愿与持续发展的潜质。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养,科研能力较强,有清晰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作为主持人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研、电教、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或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与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撰写任务),视同核心刊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