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秋季开学在即,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顺利,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9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秋季开学在即,人群聚集风险增大,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将面临更大压力,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各校(园)要实行最严格的校外人员管控措施,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校园。进入校园一律测温、戴口罩、查验行程码,落实扫场所码,体温异常和非绿码者禁止进入校园。
3.师生员工(含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下同)在秋季开学前 14 天返回学校所在地,返蒙前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学前 14 天健康档案,开学前14 天每天督促落实健康检测并报学校,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及学生 14 天健康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4.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的师生员工暂不要返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因疫情原因耽误课程,学校可采取网课和后续补课方式进行,各校在宣传时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解释工作。
5.学校开学前师生员工落实3天2检,秋季学期开学后师生员工落实1次/周核酸检测。
6.开展暑期托管的学校,师生员工要在进校前 14 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同时进校前要落实3天2检,暑期托管期间每天按每校、每年级、每班级不少于 百分之20的比例对师生员工进行循环核酸拍检,并严格落实封闭化管理及人员管控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