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就是交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师生的交往互动,是教学过程的本质属性。没有师生的交往互动,就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教学。
教学中交往的属性决定了教学过程的本质规定性。
⑴交往的本质属性----主体性
交往是主体的生存状态与活动方式,有交往的主体,才有交往的行为,才能构成为交往活动。处于教学交往中的师与生应该是教学过程共同的主体,他们之间不是施教与受教、改造与被改造的单一对象关系,而是一种“人与人”、“我与你”的意义存在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师与生人格上独立,关系上平等,活动上自主,教学上民主。有了师与生,特别是学生主体的定位,交往的双方才能相互尊重,敞开心扉,彼此接纳,互相作用,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和朋友。交往的主体性的发挥才能真正体现教学过程的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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