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教学目标的整体性和丰富性,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必然是多样而变化的。研究性学习不能完全取代其他学习方式,而应该其他学习方式的一种补充。探究性学习继承和发展了布鲁纳“发现学习”的思想精髓,但是,我们提倡“发现学习”并非完全排斥“接受学习”,关键问题要看所学知识的层次和类型。我国中小学教育在学生学习方式上的误区,在于用“接受学习”一种方式来对待所有形态的知识;或者说,没有认识到知识具有不同的形态,学习也必须采取不同的方式。
至少在当前,我国中小学常规课堂教学主要仍然是侧重于学习“事实知识”和“原理知识”,不可能也不应该摒弃或排斥接受学习,必须批判的是在接受学习过程中的“机械学习”范式。
诚如奥苏贝尔指出的那样,接受学习完全可以是有意义的学习,而发现学习未必一定是有意义的学习。他特别推崇的“有意义的学习”,指的是能够在新的知识与学习者已有的认知结构之间建立起了实质的、非人为的联系。而那种过分强调背诵记忆的机械学习,则没有能够建立起这种联系。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研究(探究)性学习虽然属于综合实践活动的范畴,但其探究性的学习思想和方法,为我们改革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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